想问问福星中路一标段东湖村村民拆迁至今三年,为什么东湖村仍不给予安置.有没有相关部门督管呢~1请问找哪个部门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1-05-22
管理员回复:您好,湘潭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有:(一)拟订我市的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二)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三)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四)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设计院、规划建筑设计院、勘测设计院的管理;(五)负责组织编制我市城乡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参与研究制订专业规划;(六)负责我市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七)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八)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九)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十)负责两市一县总体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批报批;(十一)负责城市区域内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确定户外广告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十二)完成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您的留言,我局不承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等职责,具体拆迁补偿办法由房屋所在地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您可以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回复时间:2011-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