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为巩固提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市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思路举措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湘潭科学发展、事关全局、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推动科学赶超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着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扎实的整改推动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两型”建设见成效,全面开创科学赶超新局面,努力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
(二)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把抓好整改方案落实与做好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努力办成一些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确保湘潭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局面。
中长期目标:力争十年左右努力,确保四个“基本实现”、四个“率先”: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基本实现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省率先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体制,率先探索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路径,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模式,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努力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具有湘潭特色的科学赶超发展道路,把湘潭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型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
(三)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总体要求,务求取得实效。按照省委“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对整改落实作出公开承诺的要求,提高针对性,增强操作性,体现公开性。
二是着眼长远发展,立足当前实际。把谋划湘潭的长远发展与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提升发展思路、规划发展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着重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问题,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实行分步实施。按照科学赶超发展的要求,全面部署各领域各阶段的整改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实施,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四是做到量力而行,切实尽力而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不回避敢承担,又要切实考虑目前的财力物力等实际承受能力,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
五是充分依靠群众,切实取信于民。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整改的重要位置,努力解决民生问题,并主动接受群众评议与监督,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进展情况,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二、近期整改任务
今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十二个方面的整改:
(一)关于坚持解放思想、提升完善发展思路的问题
1、加强学习培训。要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通过思想的解放,提升我们的发展理念、发展能力、发展手段。要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市”主题,着重在科学研判形势、落实中央政策、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赶超等方面加强学习与培训。近段时间要组织县处级干部开展“两型社会”建设顶层设计、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新型城市化等专题培训。(牵头领导:曹炯芳、周巧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两型办)
2、完善提升发展思路。按照科学赶超发展的要求,制定完善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并出台一些重点领域的有关发展思路文件。
一是制定出台推进科学赶超发展、加快富民强市的总体发展文件。(牵头领导:彭宪法、余爱国,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经研室)
二是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实施“11322工程”的政策性文件。(牵头领导:曾震亚、廖国锋,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经委)
三是制定出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领导:梁志峰、朱少中,责任单位:市农办)
四是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政策性文件。(牵头领导:刘建业、谈文胜,责任单位:市政府经研室、建设局)
五是制定出台大力推进精品钢材及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及清洁能源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四大战略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牵头领导:曾震亚、廖国锋,牵头单位:市经委,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经研室)
六是制定出台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全国红色旅游、现代农业示范、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四大基地实施意见。(牵头领导:周放良、周巧艺、梁志峰、廖国锋、苏健全、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农办、商务局、教育局、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经研室)
七是制定出台城市规划统领城市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牵头领导:刘建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关于千方百计实现保增长目标的问题
3、继续大力实施“百千工程”。加快推进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帮扶100个产值过亿元企业发展,加快推进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200个帮扶村建设。关键是要在实施“百千工程”中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努力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的目标。(牵头领导:曾震亚、毛腾飞、周放良、梁志峰、廖国锋、朱少中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农办、商务局、重点办等)
4、千方百计保企业。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落实“1+6”政策体系措施,抓好市财政3000万元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对战略产业和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努力解决企业资金、土地等瓶颈问题。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强经济运行调控,重点做好煤、电、油、运等主要生产要素的供需协调。(牵头领导:曾震亚、廖国锋,牵头单位:市经委,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委局)
5、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完善和落实关于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旅游产业带动消费;调动农村消费市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力争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牵头领导:周放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农办、房产局、旅游局等)
6、努力扩大招商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巩固深化央企对接,承接国际及沿海产业转移。抓好第三届湘商大会、中国湖南“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第四届中部博览会等活动。力争实现到位外资3.24亿美元以上,引进内外资120亿元以上。(牵头领导:周放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委、环保局、两型办等)
(三)关于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问题
7、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
一是坚持点面结合,重点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好详细规划方案。(牵头领导:毛腾飞,牵头单位:市两型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二是尽快落实示范区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的下放和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并按规定期限办理好交接手续。(牵头领导:曹炯芳、毛腾飞,牵头单位:市各相关委局、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各示范区)
三是各示范区要尽快编制好加快发展的实施规划。(牵头领导:毛腾飞,牵头单位:市两型办,责任单位:各示范区)
(四)关于强化项目建设的问题
8、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和申报。着力策划包装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突出抓好竹埠港地区综合治理、湘江湾循环经济试点、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隆平高科论坛等重大项目的策划开发和上报争取。(牵头领导:毛腾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委局)
9、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湘潭火车站扩改建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加快推进城际铁路和长昆高铁九华站、韶山站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芙蓉大道一期、红易大道的建设,确保年底竣工通车。加快潭衡西线、沪昆高速潭市互通、殷家坳互通等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十一五”六条干线建设。启动铁牛埠二期工程3个2000吨级泊位和河西中心港3个2000吨级泊位的前期工作,完成易俗河码头4个千吨级泊位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万楼新区、体育中心等城建项目建设。力争今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80亿元,投资增长30%以上。(牵头领导:毛腾飞、廖国锋、刘建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重点办,责任单位:市经委、建设局、交通局、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等)
(五)关于推动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的问题
10、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面落实《湘潭市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和“1126”节能减排工程。全面完成全省重点污染物COD、SO2减排任务。(牵头领导:曾震亚、廖国锋、谈文胜,牵头单位:市经委、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质监局)
11、推进“蓝天碧水”工程。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解决燃煤、废气污染等问题。加快湘潭县、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建设。争取年内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牵头领导:谈文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编制和实施好《湘江湾循环经济试验区整体发展规划》。突出抓好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争取下摄司老工业区、湘乡老工业基地和湘钢、湖铁、电化等企业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支持韶峰日产5000吨干法水泥窑余热发电项目等10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牵头领导:曾震亚、毛腾飞、廖国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责任单位:湘乡市等)
(六)关于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问题
13、加快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快组建政府专业投融资平台公司,努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力争到2011年,投融资公司资产总额达120亿元,融资余额60亿元,并逐年按15%递增。进一步完善“城建投”、“经建投”的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牵头领导:毛腾飞、周放良、刘建业,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金融证券办、银监局、人民银行湘潭支行等)
14、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争取新设立1-2家较大规模的担保公司,推行小额贷款试点。(牵头领导:周放良,牵头单位:金融证券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银监局、人民银行湘潭支行等)
(七)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问题
15、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始终坚持以规划统领城市建设。按照“两型社会”顶层设计,编制好城市发展控制性详规,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布局,实现城市功能分区,并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项目。加强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科学规划与严格控制芙蓉大道与老107国道之间的土地使用。(牵头领导:刘建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
16、严格规范土地管理和征地拆迁补偿制度。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完善征地拆迁制度,严格实行无偿拆违、有偿拆迁,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章搭建现象。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修订潭政发[2005]年27号文件,解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问题。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市场,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牵头领导:刘建业,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示范区)
17、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全市集中统一交易平台。着力解决工程建设中围标、串标、转标的问题。加强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严格建设工程的各项规费收缴。(牵头领导:彭雁峰、刘建业,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发改委、房产局)
18、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提质改造70条城区小街小巷和城区19条道路;提质改造和平公园和菊花塘公园,加快雨湖公园二期建设;新建城市独立公厕10座以及公厕和垃圾站联建16座。加快实施双拥路、韶山路、建设路等城区道路油化、街巷净化和路灯亮化。(牵头领导:刘建业,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等)
19、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将城市管理覆盖、延伸、落实到城市的各个社区和街道。整顿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设施。优化公交线路,加大环保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投入。年内新增3座天然气加气站。加强出租车管理。切实解决湘江一桥、基建营等路段堵车问题。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违章建筑。(牵头领导:谈文胜,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建设局、工商局、岳塘区、雨湖区、高新区、发改委、安监局、消防等)
(八)关于解决改善民生的问题
20、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全面落实中央扶持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统筹做好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等群体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对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今年力争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进一步加强2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乡镇示范点建设。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牵头领导:廖国锋,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1、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逐步开展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落实困难企业职工医保办法,解决7.5万名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医保问题;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办法,实施企业职工病残办法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法。做好城镇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着力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基本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三大制度,着力抓好社会福利院、农村光荣院和社会救助站等三大社会福利公益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提标。(牵头领导:廖国锋、朱少中,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等)
22、切实改善城乡办学条件。着力解决教育保障问题,推进农村85所合格学校建设,努力化解教育债务;解决特困教师救助问题,对困难家庭学生减免部分杂费;实行省示范性中学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加快职业教育基地群建设。(牵头领导:周巧艺、苏健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等)
23、加强公共医疗卫生保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抓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年内改造2500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组织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种常用药品零差价销售;今年免费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000例,实施免费为农村已婚妇女提供妇科病普查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计划生育扶助金标准。(牵头领导:周巧艺、苏健全、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妇联、残联、计生委、民政局、各县市区)
24、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今年新建廉租房20万平方米;资助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困难100户,抓好贫困家庭危房改造。(牵头领导:刘建业、朱少中,牵头单位:市房产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国土局)
(九)关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25、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处访制度,建立信访上下联动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牵头领导:曾震亚、刘清林、毛腾飞、梁志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各委局、各县市区)
2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治安防控,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增加居民安全感。加强对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和出租中介组织的管理。加强网吧管理整治。坚决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以及邪教组织。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建国6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稳控。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牵头领导:刘清林、谈文胜,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文化局、房产局、各县市区)
27、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农村高利贷、非法传销等现象。(牵头领导:周放良,牵头单位:市金融证券办,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工商局)
(十)关于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问题
28、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秩序。建立政法机关联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制度,重点整治影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抢劫、盗窃、强制交易等犯罪。加强专业巡逻队和义务巡逻队建设,提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见警率。(牵头领导:刘清林,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9、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审批与网上监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处罚行为,推行涉企检查预告公示制度、同城一级检查制度和检查登记备查制度。(牵头领导:毛腾飞、彭雁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纪委)
30、加强对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扩大内需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招揽工程、干部参与赌博行为。(牵头领导:彭雁峰,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等)
31、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提高执行力。(牵头领导:曾震亚、曹炯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十一)关于加强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32、加强组织作风建设。继续推进“五好班子”建设,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测评。(牵头领导:曹炯芳、彭雁峰,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33、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健全基层党组织网络体系。深入推进乡镇、村、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城乡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以及家庭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牵头领导:曹炯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4、保证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加大财政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着力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开展活动缺经费、缺场地等实际问题。落实财政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均4万元的标准和最低基本保障2.2万元的标准,保证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不低于1万元。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有步骤地解决乡镇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牵头领导:曹炯芳、毛腾飞,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财政局、各县市区)
35、改善和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面向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提高街道、社区干部的待遇水平。(牵头领导:曹炯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等)
(十二)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问题
36、建立长效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市委常委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全年组织集中学习4—6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般安排2—3天。(牵头领导:周巧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办、讲师团)
37、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制度。常委会成员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落实省委“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牵头领导:彭宪法、曾震亚、曹炯芳、梁志峰,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38、健全常委会沟通协调机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和完善班子内部谈心制度,市委书记与常委会其他成员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常委会成员相互交心谈心。(牵头领导:彭宪法,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39、带头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常委会成员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进一步完善常委办公会议制度,精简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牵头领导:梁志峰,责任单位:市委办)
三、中长期整改任务
在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抢抓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两型社会” 建设为总揽,以建设经济强市为目标,推进湘潭科学跨越发展。
(一)要把加快湘潭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40、加速推进湘潭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在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上,以建设经济强市为目标,以“两型社会”建设为总揽,着力实现“四大转变”,即实现由单个城市的扩充发展向城市群融城发展转变;由重点突出经济发展向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并重转变;由城市优先发展向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转变;由低端产业发展向现代高端产业发展转变,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发展新路。力争到2012年,地方生产总值达到90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80亿元;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0000元、8000元,社会事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牵头领导:彭宪法、余爱国)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41、调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努力调整重点推动工业经济结构“四个转变”:即推动由重化工业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高端、高质、高效产业转变;推动由关联度不高的传统产业向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转变;推动由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向“两型产业”转变;推动由公有制经济为主的组织结构向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转变。(牵头领导:余爱国、曾震亚,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委局)
42、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利用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遇,发挥湘潭的有利优势,加快商贸物流产业的发展。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力打造一个100亿元综合物流园区,培育十个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建设湘中南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基地。加快推进九华钢材物流园、洪盛物流中心、步步高物流中心二期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牵头领导:周放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认真落实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产学研投入机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到2010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建立20家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创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牵头领导:曾震亚、廖国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三)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44、着力抓好试验区改革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改革方案和区域规划,整体启动“八项改革”,加强“六大工程”、“三个示范区”和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完成好国家赋予的试验区改革建设任务。力争到2010年,人均GDP达到2.62万元,“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到2020年,实现在空间上再造一个新湘潭、在经济上再造一个新湘潭。(牵头领导:彭宪法、余爱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两型办,责任单位:市各委局、各县市区)
45、努力构建综合交通网络。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协调,完善全市交通设施空间布局,提升综合交通功能,努力形成对内大循环、对外大开放的交通格局。(牵头领导:廖国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国土局、各县市区)
46、努力构建生态治理体系。加强湘江重金属治理,实施沿江截污治污、工业源头治理、农业面源治理、城市洁净、防洪保安、生态修复六大工程,全面提升湘潭湘江水域的生态系统。全面规划湘江两岸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快绿化进程,形成市域森林生态防护圈和生态经济圈。以昭山、易家湾生态绿心,水府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为重点,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牵头领导:毛腾飞、梁志峰、廖国锋、刘建业、朱少中、谈文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两型办,责任单位:市经委、农办、建设局、公用事业局等)
(四)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47、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大力实施“11322工程”,用4年左右时间,培育精品钢材及深加工产业成为“千亿产业”,将高新区和九华经济区打造成“千亿园区”,打造湘钢、湘机、吉利汽车等3个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领军企业,培育江麓、湖南华菱线缆、中冶京城等20个年销售收入10-50亿元的企业群,培育平安电气、瑞泰科技、恒盾集团等20个年销售收入5-10亿元的企业群,壮大湘潭工业经济实力。(牵头领导:曾震亚、廖国锋,牵头单位:市经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九华示范区等)
48、加快园区经济发展。重新规划确定高新区的空间布局与发展定位,促进高新区二次创业;按照产业定位与功能布局,加快各个经济园区的建设发展。加强对经济园区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优化园区软硬件环境。确保园区经济科学跨越发展。(牵头领导:阳祖耀,牵头单位:市园区办,责任单位:各经济园区)
(五)加速推进新型城市化
49、加强城市建设。要努力扩大城市建设投资,完善城市综合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加速湘江风光带建设等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形象与品位,努力建设生态园林式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3%。(牵头领导:刘建业,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
50、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整治市容环境,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市民素质教育工程,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领导:周巧艺、谈文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
51、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以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抓好以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为中心的小城镇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大对边远贫困乡村扶持力度。加快县域经济发展,2010年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分别进入全省“十强”、“十快”县(市)。(牵头领导:梁志峰、刘建业、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农办,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委局、各县市区)
(六)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施“12516”工程,特别是加快隆平论坛等重大农业项目建设,经过十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把湘潭农村建设成为优势产业先进市、劳务经济基地市、现代农业示范市、农业生态文明市和农民生活小康市。(牵头领导:梁志峰、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畜牧局等)
5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守耕地底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抓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牵头领导:梁志峰、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科技局)
5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围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基层水管体制改革。创新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村金融体制。全面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牵头领导:梁志峰、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务局、人事局、编办)
55、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水电路气“四大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和“百村帮扶”工程。推进乡村清洁工程。(牵头领导:梁志峰、朱少中,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电力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务局、能源生态局)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56、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坚持以民为本,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尤其是逐步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从制度上形成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牵头领导:廖国锋、朱少中,责任单位:市各相关委局)
57、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标准。采取有效办法,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牵头领导:廖国锋、刘建业、苏健全、朱少中,责任单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
58、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牵头领导:刘清林、谈文胜,牵头单位:市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610办、信访局等)
59、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牵头领导:廖国锋,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各委局、各县市区)
(八)深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
60、深化完善投融资和投资体制改革。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投融资、项目投融资、社会信用担保、风险投资、民间融资等投融资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促进企业上市融资。(牵头领导:毛腾飞、周放良,牵头单位:市金融证券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银监局、人民银行湘潭支行)
61、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整体开发的经营土地机制,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现国有土地收益的最大化。注重用经济杠杆来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加快城中村改造,建立园区项目退出和调整机制。(牵头领导:毛腾飞、刘建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创新试验区行政体制,探索改革试验推进机制,完善行政托管区域合作模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问责制。(牵头领导:余爱国、毛腾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各委局)
63、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两型社会”建设财政引导促进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以财政引导、奖励、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投资。创新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市本级与示范区利益协调机制,县市区与示范区区域利益补偿机制。推进增值税全面转型,推进资源税等改革和环保税等试点,探索“一事一报”税收优惠机制。(牵头领导:毛腾飞,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64、加快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深化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善。(牵头领导:周巧艺、苏健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
65、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央企对接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及沿海产业转移。加大外宣力度,提升湘潭整体形象。(牵头领导:周放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旅游局、外事侨务办等)
(九)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66、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法律法规实施与监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牵头领导:彭宪法、符咏梅,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67、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牵头领导:彭宪法、朱明华,责任单位:市政协党组)
68、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的和谐,做好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工作,巩固和发展新形势下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加强参政党的建设,加强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加大党外人士选拔任用力度。(牵头领导:宋厚源,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外事侨务办、台办、民族宗教事务局)
69、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牵头领导:刘清林、谈文胜,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70、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牵头领导:彭宪法、余爱国、吴长生,牵头单位:市军分区,责任单位:武警湘潭支队、消防支队、预备役团、市民政局、人防办、各县市区等)
(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工程
7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推进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牵头领导:彭宪法、曹炯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统战部等)
7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和科技人才,通过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流动、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政策体系和关键环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按照省委“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用人制度,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力度。(牵头领导:曹炯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等)
73、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好党代表的作用,努力扩大党内民主。(牵头领导:彭宪法、曾震亚、曹炯芳、梁志峰,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7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和活动内容,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继续巩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出台《2009年-2012年湘潭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牵头领导:曹炯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5、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制度体系,推进机关行风评议和作风评议。出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班子和干部执行力的意见》。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牵头领导:彭雁峰,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76、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牵头领导:彭雁峰,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市委书记对常委会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市委副书记、全体市委常委和其他有关市领导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负责牵头的市级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对重大整改事项要亲自研究部署抓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起直接责任,按照本方案和“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中长期整改任务要制定分年度整改计划。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方案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全面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和日常调度,定期向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近期整改任务每季度报告一次,中长期整改任务每半年报告一次。同时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整改进度和成效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年底就整改落实总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三是狠抓执行到位。充分运用好领导干部平时考察、绩效考核、行政问责三大载体,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促进整改各项工作迅速、有效落实到位。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服务年”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职能,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执行过程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责任心不强的干部,要按照最新的中央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内容,严格问责。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在《湘潭日报》、湘潭在线等主要媒体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整改措施。对涉及长远、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火,重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