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雨湖、岳塘两区实施绩效工资试点
12月15日,我们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证基层医务人员的稳定和相应的经济来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拿取绩效工资。
据会议介绍,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提法,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其中,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是指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这一精神,我市的这项工作将在城市的雨湖、岳塘两区试点。目前,城市两区内共有乡镇卫生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
考虑到目前各单位的人员编制与实际人员有差距,对如何界定为“正式工作人员”的身份,上级正在研究和制度一个具体的确认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市已经将基层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向省卫生厅申报,省卫生厅正在对这一申报情况进行确认。市医改办一位负责人表示,这项工作将在2009——2011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