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附 则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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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条   规划成果组成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和研究报告)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为规划条款的解释和论证。
第161条  规划修改程序
本规划由湘潭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规划修改的要求需严格按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修改程序进行。
第162条   规划生效日期
本规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之日起生效,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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