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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球同志关于贯彻落实《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建议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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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我局退休干部、高级工程师黄政球同志就此次贯彻落实《湘潭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给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深写了一封信,提出了一些较有见地的建议。李海深局长于3月11日批示:“黄政球同志的意见很好,我代表局党委对关心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的以黄政球同志为代表的规划人表示感谢!请办公室将来文转发班子成员,请予落实并在局网站总规批获栏目刊发。”
 
李局长:您好!
湘潭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下文正式批准,这是湘潭市有史以来第一次由中央正式下文批准的城市规划,值得庆贺。我想接下来应进一步将其细化,主要有:
一、城市规划区的划定。城市规划区是城市未来发展建设的用地范围区,它包括城市近郊区、远郊区和附近的城镇与乡、村、组用地,应尽早纳入城市规划控制管理范围。
二、城市规划区的“四区”的确定。即已建区、宜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因各区的建设内容要求、开发强度等各不相同,应尽快确定,便于规划管理。
三、城市四线—即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的规划,应抓紧时间进行编制,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四、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也应尽快出台,便于旧城内分地块进行更新改造。
五、湘潭市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规划应提前介入,如申报程序的确定,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文物等的保护规划范围的界定等应与文化局等单位密切配合。
六、城市规划的创新—二〇一〇年为城市规划创新年,创新应包括规划理念、规划方法、规划内容、规划管理体制等的创新。
七、是否可以考虑规划管理实行“条块”结合,加强、充实规划分局的技术力量和管理力度,以分解市局的压力,使其集中精力考虑全市性的一些重大、重要的规划建设项目。
八、加强规划信息中心的建设,尤其是数据库,全市各类数据的搜集和整理与入库工作,为城市各类规划编制提供可靠依据。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此致
敬礼
 
黄政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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