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检察机关推出便民利民惠民十项承诺
为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湘潭市检察机关就落实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开通“
2、组织开展“涉检涉诉开门大接访”活动,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市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全年不少于24人(次),各基层院每周确定1天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接待当事人,接待的时间、地点向社会公开。
3、大力推行“阳光检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网上查询系统,力争两年内将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
4、全力构建检民联系平台,每个院建立一个基层服务点,把法律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开展“检察干警大走访”活动,每名干警走访15户以上居民家庭,领导干部走访20户以上居民家庭,把握社情,倾听民意。
5、大力推行“答疑说理”制度,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对200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和解、不起诉答疑析理案例开展一次回访活动,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控,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办力度。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从严从重方针,一般案件1天批捕7天起诉,疑难复杂案件3天批捕10天起诉。
7、开展“惩治司法腐败”专项法律监督,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深挖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背后隐藏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8、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对惠农支农资金开展一次专项调查。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抓好国家惠农支农资金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对惠农支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运用检察建议等有效形式促进创新社会管理。
9、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群体教育保护工作,开展法制课堂、警示教育、对口帮教等活动,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犯罪青少年案后帮教。
10、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两转变一增强”主题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取信于民,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强化检察干警程序意识和效率观念,确保及时、高效、公正地执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