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机构改革期间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推出新举措
机构改革期间,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餐饮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卫法监发〔2009〕18号),并结合湘潭市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改革新举措:一是派遣3名联络员分别参与市卫生监督所、雨湖区卫生监督所、岳塘区卫生监督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现场审查、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处、投诉举报调查、保健食品的监督、广告监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二是掌握了全市餐饮获证无证情况及摸清了家底,同时还对我市餐饮监管人员情况、收支情况、监测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为往后的机构改革收集了第一手资料;三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多次征求卫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就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管、派出人员职责建章立制,制定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程序、餐饮服务许可流程图,并就使用法律文书、现场审查标准、各自工作职责等具体工作操作细节进行了明确;四是指导餐饮单位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制度,积极逐步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