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出公开承诺
“我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对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7月31日上午,我市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出公开承诺。
为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当日组织我市6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于7月20日起全面施行。《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法律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最明确、最直接的要求。
目前,我市食品行业还处于一个较低生产水平,大部分都是小规模企业,甚至是小作坊。此次23家食品企业对社会作出食品质量安全自律与诚信承诺,对推动我市食品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自律与诚信建设将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确保食品安全,我市质监部门也将以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